警察使用的证件是 人民警察证。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它证明了警察的身份和执法资格。在依法执行职务时,警察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并主动出示以表明身份,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人民警察证发放范围为公安机关在编、在职并已经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该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包含持证人的着警服照片、姓名、省县市区公安局名称、警号等信息,背面则记录着人民警察证后英文字母、性别、血型、出生日期、职务、警衔、有效期限等。
总结:
人民警察证是警察身份和执法的凭证。
2. 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需携带并出示该证件。
3. 证件包含警察的个人信息和职务信息。
4. 证件由公安部监制,有统一的式样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