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性质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企业性质及其定义:
国有企业
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集体所有制企业
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私营企业
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股份制企业
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联营企业
企业之间或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资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
合资企业
投资方分别为两个以上的参股企业或至少一个外国投资企业和一个国有企业合资而成,存在企业法权及管理权的分享。
外商独资企业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以全部资本投资设立的企业,有法律资格,独自承担其所有权利义务,由外国投资者或其替代人独自管理的企业。
法人组织的企业
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非法人组织的企业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如合伙企业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
由农民自愿联合组成,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
这些企业性质在产权结构、经营方式、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差异,了解这些性质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