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异地医保的手续如下:
携带有效证件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填写相关表格
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
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并提交书面申请阐述异地安置、异地工作、投靠直系亲属和异地学习的原因,同时提供长住异地的证明,例如: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
办理转移或备案手续
在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填写《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审批表》或《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审批表》,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
等待审批与转移
申请转移后,需要等待社保经办机构的审批,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
转移审核通过后,到目的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保手续,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缴纳异地医保费用
根据目的地的政策规定和具体情况,需要缴纳异地医保费用。
使用异地医保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待遇。
建议:
参保人在办理异地医保前,应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手续顺利进行。
如果需要委托他人办理,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表格,并确保被委托人了解所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