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公证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个人身份证件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原件遗失,需要先至原婚姻登记机构补办。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离婚后未再婚证明原件(如适用)。
亲属关系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亲属代为办理)。
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如遗失离婚证)。
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如适用)。
离婚协议草稿及相关财产分割协议。
子女户籍证明(如适用)。
办理流程:
在线提交材料:
无需亲自到场,可以通过在线方式提交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启动公证程序。
审核与邮寄:
公证机构审核通过后,公证书原件将邮寄至申请人提供的地址。
注意事项:
公证与认证的办理时间需合理安排,以确保顺利获取公证书。
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价值较大或有债务问题,建议办理公证以保障自身利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公证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证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