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资产不能抵押:
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无论是国家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例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这类财产不能用于抵押,因为其权属问题可能导致法律纠纷。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这些财产由于法律程序的限制,不能用于抵押。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财产外,如果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某些财产不得抵押,则这些财产也不能用于抵押。
建议:在考虑抵押资产时,务必确认其权属清晰、用途合法,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因不符合抵押条件而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或产生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