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立案后,侦查部门通常会在 三天内进行传唤,安排讯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唤和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规定了传唤的大致时间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具体传唤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侦查工作的需要而有所调整。如果案件紧急或证据充分,侦查部门可能会迅速传唤嫌疑人进行问询。相反,如果案件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传唤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在传唤过程中,侦查部门必须向犯罪嫌疑人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要求其在传唤证上签字、按压指纹。同时,传唤和拘传必须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不得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