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拆原建,即拆除原有房屋并在原址上重建,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土地使用权证明
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以证明土地所有权。
规划审批
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重建项目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要求。
房屋安全鉴定
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获取鉴定报告,以证明原有房屋存在拆除重建的必要性。
施工许可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涉及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单位资格审查等。
环保和消防要求
遵守当地环保和消防规定,可能需要提交相关审批文件。
产权登记
重建完成后,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供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如房屋测绘报告、村民住房平面图、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等。
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农村地区需满足一户一宅原则,并提供相应的宅基地证书或房屋证书。
乡(镇)国土所审核
向乡(镇)国土所提交申请,并由其实地勘查后上报至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批准。
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初审
向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初审。
请确保所有手续齐全,并遵循当地具体规定,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