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建房可能侵犯的权利包括:
相邻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确保不干扰他人正当行使各自权益。
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否则可能构成对相邻权的侵犯。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人享有在其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通行权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得阻碍其通行。
安全权
建造建筑物时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环境权
建造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制造噪声等有害物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寻衅滋事罪
扰乱他人建房,破坏社会秩序,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干扰建房可能侵犯的权利包括相邻权、土地使用权、通行权、安全权、环境权以及可能触犯的寻衅滋事罪。建议在进行任何建筑活动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引发纠纷和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