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后,学籍的更改流程如下:
开具更名证明
携带已经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
提交学校审核
将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提交给学校。
学校会根据学生入学时的录取档案信息进行对比,确认是其本人后,开具《非冒名顶替证明》。
上报教育厅
将户籍证明和《非冒名顶替证明》提交给教育厅。
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即可修改学籍信息上的姓名。
联系学校管理人员
及时联系学校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变更处理,带上户口簿作为变更的佐证材料。
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学校办理学籍变更
学校会要求提供改名的相关资料,如户口簿等,并进行必要的变更和记载。
学校将户口本上需要更改的部分扫描到电脑上,并在学籍系统中申请改名,同时上传户口簿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教育局最终审批
学校批准并上报后,需要教育局最终审批,完成学籍姓名的更改。
建议:
改名后应尽快联系学校和相关管理部门,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及时完成学籍信息的更新,避免因信息不一致而产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