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医药报本报海南讯 (记者李易真) 近日,海南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规范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以下简称批零一体化经营)。根据《通知》,批零一体化经营是指同一法人主体取得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并依法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