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客不慎跌入井盖缺失的窨井中受伤,是自认倒霉还是索要赔偿?赔偿责任又应由谁承担?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因行人跌入排水井受伤而引发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由相关管理部门一次性向李某赔偿各项损失1.8万元。法院明之以法,晓之以理,让案涉窨井的管理部门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