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在继承唐宋司法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本朝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许多创新和发展。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发展变化:加强中央集权:明清时期,中央对司法权的控制进一步加强。例如,明朝设立了东厂、西厂等特务机构,直接受皇帝管辖,凌驾于普通司法机关之上,负责侦缉和审判事务。增设巡回审判:为了加强司法的普及和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