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前应当提前 三天公示。具体规定如下: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