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根据《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信访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具体职责包括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以及研究、分析信访情况等。